招標內容:昌平區(qū)2017年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工程(興壽鎮(zhèn))項目已經北京市昌平區(qū)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京昌平發(fā)改(審)【2017】51號文批復建設,工程已具備施工招標條件。招標代理人北京隆宇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北京市昌平區(qū)興壽鎮(zhèn)人民政府委托,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,誠邀愿意承擔該項目施工的潛在投標人前來投標。
1、工程概況
1.1 工程名稱:昌平區(qū)2017年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工程(興壽鎮(zhèn))
1.2 招標項目名稱:昌平區(qū)2017年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工程(興壽鎮(zhèn))施工招標
1.3 建設單位(發(fā)包人):北京市昌平區(qū)興壽鎮(zhèn)人民政府
1.4 招標人:北京市昌平區(qū)興壽鎮(zhèn)人民政府
1.5 工程建設規(guī)模及主要建設內容:
原址重建1座污水處理站,新建1座污水處理站, 設計處理規(guī)模300噸/天。(詳見工程量清單)
1.6 工程實施地點:昌平區(qū)興壽鎮(zhèn)。
1.7 資金來源:政府投資
1.8 工期要求:2017年6月20至2017年9月30日,總工期共102日歷天。
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:2.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2.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(含)以上資質;
2.3具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(fā)的安全生產許可證;
2.4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二級建造師(含)以上資格,且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,并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;
2.5過去三年中具有類似項目的工程施工經驗;無重大質量、安全事故;具有實施本工程項目所要求的足夠的專業(yè)人員、經驗、技術和裝備能力;
2.6 企業(yè)信譽和財務狀況良好,有足夠的資金能力來承擔本項目的實施,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場無不良行為記錄。
2.7依據京昌預發(fā)[2012]第1號文件規(guī)定,投標人須符合《昌平區(qū)建設工程及政府采購領域廉潔準入暫行規(guī)定(試行)》的相關要求,即投標人須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、擬參加該項目的負責人在招標活動前有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證明。
2.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
投標申請人需提交資料: 資格審查: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。招標人在接受投標報名時,僅對潛在投標人具備購買招標文件的必備條件進行初步審查。潛在投標人報名時請務必攜帶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、建設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、法定代表人(或委托代理人)身份證、授權委托書供審查。(以上證書均須攜帶原件供查驗,同時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1套及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備案。提供項目經理一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和勞動合同原件供審查)。只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,才能購買招標文件。 投標報名時間:2017年5月17日 9:00 至 2017年5月23日 16:00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:2017年5月17日 9:00 至 2017年5月23日 16:00 招標文件售價:¥500.00 元整 招標文件購買地點:園博園南路渡業(yè)大廈501室 開標時間:2017年6月9日 9:00 開標地點:豐臺區(qū)園博園南路渡業(yè)大廈501室隆宇達會議室 備注:無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:2017年6月7日 8:30 至 2017年6月7日 9: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