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標內容:武警北京市總隊第二支隊訓練基地鍋爐改造工程施工 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:3.1本次招標要求申請人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(含)以上資質并具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》(壓力管道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》(鍋爐)安裝三級(含)以上資質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(含)以上資質并具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》(壓力管道)和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(yè)承包三級(含)以上資質,具有近三年內已竣工的、且合同額在150萬元以上的市政燃氣工程(類似項目描述)業(yè)績,并在人員、設備、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,其中,申請人擬派項目經(jīng)理(未在施)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(yè)二級(含)以上 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(chǎn)考核合格證書(B本)。
3.2 本次招標不接受(接受或不接受)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3.3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/ (具體數(shù)量)個標段投標,但最多允許中標 / (具體數(shù)量)個標段(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)。
3.4開標前招標人視情況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、信譽、業(yè)績和注冊資金,以及參與本項目人員的身份、資質等情況綜合考察。
投標申請人需提交資料:1、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等(副本原件及復印件)、稅務登記證(副本原件及復印件)、組織機構代碼證(副本原件及復印件)(注:提供新版三證合一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,可不提供后兩項內容);
2、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(原件);
3、被授權人身份證(原件及復印件);
4、投標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(含)以上資質證書(原件及復印件);
5、安全生產(chǎn)許可證(原件及復印件);
6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》(壓力管道)(原件及復印件);
7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》(鍋爐)安裝三級(含)以上資質證書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(yè)承包三級(含)以上資質證書(原件及復印件);
8、擬派項目經(jīng)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(yè)二級(含)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(chǎn)考核合格證書 =B本)(原件及復印件)。
投標報名時間:2017年8月15日 9:00 至 2017年8月21日 16:00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:2017年8月15日 9:00 至 2017年8月21日 16:00 招標文件售價:¥300.00 元整 招標文件購買地點:朝陽門北小街71號515室 開標時間:2017年9月6日 9:30 開標地點:東城區(qū)朝陽門北小街71號501室 備注: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:2017年9月6日 9:00 至 2017年9月6日 9:30 |